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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泽浩:禁非法经营赌博机,明年冻结娱乐中心执照

13/09/2013 柔佛州娱乐商公会会长邓任明(凌明)指出,政府为捍卫音乐产业及尊重创作者的利益,目前共有4个协会获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(My IPO)发出的执照对外征收版权费,但版权费管理运作混淆及出现各样矛盾,盼政府严厉管制及拟定统一收费制度。他表示,1987年版权法令(2010年修正)系统,可让创作人有权注册他们的版权。他说,该局依据去年3月1日生效的2012年版权修正法令及在去年6月1日生效的2012年版权条例(征收版权管理机构)批准及发出执照,让大马唱片播放版权协会(PPM)、大马音乐创作人版权保护协会(MACP)及大马唱片艺人协会(RPM)向曾发行唱片的歌手及音乐人向使用者征收版权费。他指出,近日他从官员口中获知,还有一间音乐演艺者权益有限公司(PRISM)也取得上述征费执照。他说,如今市面上有4家正式拥有征收管理机构,每个机构所征收的费用及准则不一,其中一家机构曾向娱乐商征收每年至少2至3万令吉的费用,4家机构一起收费,无形中增加业者承担这笔高数额的版权费。

娱乐商混淆
他指出,征费的范围相当广,从版权费用、音乐播放、电视机、娱乐场所的方尺计算及桌椅等。不仅如此,私底下还有各式各样的唱片公司也找上门,向娱乐商收费。“只要拿到执照就大方征费,到底谁有权力拟定收取多少费用?种种现象让娱乐商感到混淆,让娱乐商难以喘一口气。” 他举例, 一些娱乐商不清楚谁才是真正的授权者, 担心有人会趁机浑水摸鱼, 狮子开大口敲诈业者。

建议交1机构负责收费
邓任明建议,政府让其中一间机构负责执行收费即可,并由该机构把费用分发给音乐人等有关单位。他强调,公会了解政府通过管制征收版权管理机构的机制下,保障及维护消费人和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利益,但他希望政府能严厉管制征费系统。他透露,该会将向同业搜集资料及意见,并呈交备忘录给人民代议士把事件带到国会,通过提案希望当局能够厘清实情,并针对修改的法令做出调整。他昨晚在顺和花园的Boss俱乐部出席“娱乐商公会媒体之夜”的活动上致词时,如是表示。其他出席者包括该会顾问莫泽浩、署理会长何仁、副秘书梁嘉诚、财政谭国新、民政党柔州联委会主席拿督张国智、其助理邱侾力、柔南华文报从业员俱乐部主席舒庆祥、地不老区国会议员邱思祥的特别助理李伟勥、Boss俱乐部业者高级拿督吴清波、《南洋商报》柔佛州经理郑亨发、《星洲日报》采访主任贺婉蜜,以及《光华日报》经理黄建成等。

莫泽浩: 禁非法经营赌博机 明年冻结娱乐中心执照
莫泽浩表示,为杜绝不法之徒滥用家庭娱乐中心的执照经营非法赌博机,州政府决议明年起不再更新及冻结新执照申请,但家庭式卡拉OK执照绝不受影响,年底将推出明确及详细的指南。他指出,几乎大部分的购物商场至少拥有2至3间家庭娱乐中心,但往往警方及执法单位持续展开取缔行动,却发现有关中心滥用执照置放非法赌博机,更接获不少民众提出相关投诉。“家庭娱乐中心与家庭式卡拉OK的营业或作业方式是完全两回事。” 针对上述事项,上周他亲自向新山市长及县长表达家庭式卡拉OK业者的疑虑,双方也不约而同地口头上向他澄清上述两种营业模式的差别,并指州政府将在年底推出相关指南。他说,家庭娱乐中心其中一项重要的准则包括场所安装游戏机,家庭式卡拉OK场所则供唱歌娱乐。他认为,家庭娱乐中心的营业执照是由县属发出,每3个月必须更换一次,而州级发出的执照,则是每年更新一次,意即一间家庭娱乐中心需两张执照才能经营。